【圆明网】碑甸是天津市武清区梅厂镇的一个上千口人的村庄,在一九九五年出了一个大学本科生,给这个上千口人的村庄带来喜悦和欢欣,就象在电视中看到的状元一样,杨家都很自豪。乡亲们说杨家出了一个有出息的好姑娘,她的名字叫杨健。
杨健(杨建)大学毕业进了国企,当上工程师,有了家庭,一九九七年又喜得法轮大法,使一个美好的家庭又锦上添花。大法教人修心向善,重道德修心性,处处为别人着想,时时要求自己做一个好人。
乡亲们没有想到杨健因此遭受五年冤狱,在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五日晚又被武清区梅厂派出所伙同武清区刑警绑架,现在被非法关在武清区看守所已一个多月,遭受苦难。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以江泽民为首的邪恶集团开始动用所有的国家资源污蔑法轮功,迫害上亿的法轮功修炼者,使数千万法轮功修炼者的家破人亡。杨健女士也一样遭受迫害,一个好端端的家被拆散,她带着未满周岁的女儿艰苦度日,后来回到了娘家,还拖累了自己的父母与八旬奶奶。
为了让世人知道法轮大法是正法,让世人明白中央电视台对大法的污蔑,杨健贴“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等真相粘贴,二零一零年九月十五日被梅厂镇派出所伙同武清国保大队绑架构陷,非法关押在武清区看守所。
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三十日,杨健遭天津武清区法院非法庭审。北京律师金光鸿、谢燕益为她做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
两位律师严肃指出,公、检、法、司各个部门对杨建一案,违反正常司法程序,有以下违法行为:
1、依照司法程序如果在开庭前十天当事人没有接到起诉书, 则开庭属违法行为。而当事人杨建直到庭审时都没有接到起诉书。
2、依据司法程序,此阶段已属法院的司法审判阶段,此时公安人员介入属违法行为。而在此次开 庭前两天,有两警察还在对杨建进行非法提审。
3、“610”人员及公、检、法、司各个部门对法轮功学员的绑架、审判等所有行为都是违法的。
两位律师指出,司法机关对法轮功学员的审判和处以刑罚,是对法律的亵渎,它根本就不是一个刑事案件,而是一场彻头彻尾的信仰迫害以及人权灾难,是人类历史上最大的冤案之一。因为这些人(法轮功学员)对社会不仅没有任何危害性,相反是造福社会。而且正是因为这些人的存在,我们的社会才多了一些正义与良知。如果我们的 社会多一些真、善、忍,少一些假、恶、斗,大家都来做一个象法轮功学员一样的好人,是有利于社会的和谐与稳定的。
律师掷地有声的辩护震撼了在场的人,法官留下了两位律师的辩护词,答应好好看看。然而610逼迫公检法强行在违反宪法的情况下依然判杨健五年徒刑,使原本就很难的家庭又雪上加霜,奶奶喊孙女,父母喊女儿,女儿喊妈妈,对年幼的女儿精神更是极大的伤害。从那时杨健女儿得了惊吓症,见到警察就害怕。
杨健在狱中更是度日如年,遭受各种迫害,挨打是经常的。有一次被九个警察用不明药物打眼睛,打鼻子眼使杨健不能呼吸,人就象死了一样,警察以为人已死,等她醒来警察已经给准备寿衣,就是一条黑色的连衣裙。二零一三年一月十日晚,武清区法轮功学员杨建家属接到天津市女子监狱电话通知,杨健已被迫害致精神失常送入监狱医院。在一次父母会见她时,她对父母说:我还能不能回家啊?当时冬天她只穿一件单衣。
父母知道杨健在遭受监狱对她残酷迫害,为她的生命感到担忧。好不容易盼到出狱那天,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三十日,在家人的努力帮助下,没被当地610带走,被家人接回。
回家后,得知在中国有很多同修被活摘器官,想起五年在监狱的迫害,杨健想要让当地民众知道真相。在欧盟“48号决议案”通过强烈谴责中共江泽民集团活摘器官和美国众议院通过“343号决议案”强烈谴责中共江泽民集团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结束对法轮功的迫害后,杨健做了揭露中共江泽民集团迫害法轮功、活体摘取法轮功学员器官的真相展板,贴到公、检、法门前,让执法人员明白真相,呼唤正义良知。
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五日晚,杨健又一次被武清区梅厂派出所伙同武清区刑警绑架,在刑警队遭受粘胶带缠身不能动,然后关进铁笼子里。
杨健现在被非法关在武清区看守所。呼吁武清区当地所有善良的人们给予受害者杨健支持帮助。
在这里也呼吁那些公、检、法人员们,上天都在注视着你们,不要再因一点点蝇头小利去做违背自己良心的事,不要再成为江泽民的帮凶了,那样会害了自己,也害了自己的家人。也希望你们能明白真相,摆放好自己未来的位置,善恶必报。你们知道吗?江泽民才是当今最大的刑事犯罪的首犯,他是危害社会的公敌,他触犯了我国《宪法》《刑法》和《联合国禁止酷刑和其它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处罚公约》,《联合国宪章》等,按国内和国际的相关法律,江泽民都是罪不可恕。请你们看看追随江泽民迫害法轮功的每一个高官是何下场,周永康、令计划、薄熙来、徐才厚、王力军、李东生、郭伯雄等等,哪个不是血债累累,哪个又不是最终落个可悲下场。任何人只要参与了迫害法轮功,都逃不出正义的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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